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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REACH

REACH介紹

REACH全稱“Registration,Evaluation,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”,即歐盟法規(EC) No 1907/2006,是歐盟關於化學品的註冊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的法規,於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。其目的是確保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保護處於較高水平,促進歐盟市場上化學品的自由流通,提高競爭力和創新能力。

SVHC清單新消息

2019年9月3日: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對被提議加入高度關注物質(SVHC)清單的4項物質開展公眾諮詢,物質名稱如下:

2-芐基-2-二甲基氨基-1-(4-嗎啉苯基)丁酮

2-甲基-1-(4-甲硫基苯基)-2-嗎啉基-1-丙酮

二異己基鄰苯二甲酸酯

全氟丁基磺酸(PFBS)及其鹽類

2019年7月16日: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更新SVHC清單新要求項目為201項。

適用產品範圍

REACH法規的範圍是廣泛的。它涵蓋了幾乎所有的非食品,飼料和藥品的商業產品。消費產品,如服裝和鞋類,珠寶,電子電氣產品,玩具,家具,以及健康和美容產品都在REACH法規的範圍之內。

法規內容

註冊

任何化學品達到每年一噸的閾值,製造商和進口商就必須申請註冊,無論該化學品本身作為化學物質存在,或作為混合物的一部分,或作為從物品中釋放的物質或混合物存在。由於只有在歐盟的個人或在歐盟成立的公司才可以提交REACH註冊,非歐盟的公司如果希望註冊某個化學物質,則需要通過任命唯一代表(OR)代其執行。歐洲化學品管理署(ECHA)負責評估註冊所提交的信息。


限制

每個受限物質具有不同的條件和限制的範圍。例如,某個有害物質本身可能被禁止投放到歐盟市場,或含有達到一定濃度的該物質的產品可能被禁止。附錄XVII為限用物質清單,它會定期更新。


授權

授權的目的是消除或有效地控制化學品帶來的風險,特別是有害於人類健康或環境的化學品。這一過程分為兩個主要階段,每個階段需要供應鏈中不同的利益方承擔某些義務:


某種物質已被確定為高度關注物質(SVHC)並被列入候選清單。如果一個SVHC的含量超過0.1%(重量),該信息會立即傳送給供應鏈中該物品的接受人。消費者也可以從零售商處索取這些信息,而這些信息必須在45天內提供。 SVHC在物品中的重量超過0.1%而且超過1噸/每年,就必須通知ECHA。候選清單每年更新兩次。


列在候選清單上的物質,將會優先被列入授權清單(附錄XIV)。除非已經獲得授權,否則授權清單上的SVHC不能在指定日期(被稱為日落日期)之後使用或進口到歐盟。授權只適用於那些在歐盟使用和/或進口到歐盟的化學物質,以及在歐盟製造的物品。但是,它並不適用於歐盟進口的物品。該授權清單大約每年更新一次。


所有在歐盟生產或進口到歐盟的產品都必須符合所有適用的REACH要求。重要的是要記住,符合一個要求並不代表可以豁免其他的要求。例如,除了符合與候選清單相關的要求,某個產品可能還需要符合一些限制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