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证介绍
韓國知識經濟部(MKE)2008年8月25日宣布,韓國國家標準委員會將從2009年7月到2010年12月實行新的國家統一標識,即“KC”標識。 "KC"標識,意思就是“韓國認證(Korea Certification)”,KC認證是韓國電子電氣用品安全認證制度,是韓國技術標準院(KATS)依據《電器用品安全管理法》(ELECTRIC APPLIANCES SAFETY CONTROL ACT)於200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強制性安全認證制度。
為避免重複認證,從2012年7月1日起,EMC和Safety分離管理,凡申請韓國認證的電子電氣產品,針對其安全(Safety)和電磁兼容(EMC)要求,須分別獲取KC證書和KCC證書(新MSIP)。 KC認證的資質認證機構有2家:韓國機械電氣電子試驗研究院(KTC, Korea Testing Certification),韓國產業技術試驗院(KTL, Korea Electrical Testing Institute)。這兩家不僅是KC的出證機構,同時也是資質測試實驗室。
安全標準方面,凡進入韓國市場的產品都需要符合韓國安全標準K標準(類似於IEC標準),使用IEC標準時必須滿足韓國的要求事項,國家差異可以從IECEE的CB體系中的公告中找到。 EMC方面,韓國EMI的標準類似於CISPR標準,EMS標準類似於EN標準。
認證制度分類
韓國KC認證分為“KC Safety”、“KC EMC和RF”和“MEPS”
(一)KC Safety
為了防止觸電、火災等消費者的安全事故,推行了電器用品安全管理制度,只有獲得確認的產品才允許出廠和銷售。最新《電器用品安全管理法》要求,依據產品危害性等級的不同,將KC Safety認證劃分為三類:
· 強制性安全認證(Safety Certification)
· 自律性安全確認(Self-regulatory Safety Confirmation)
· 供應商自我確認(SDoC)
證書有效期:
1.強制性安全認證-----無,年審維持有效性(如下模版)
2.自律性安全確認-----5年
3.供應商自我確認-----無證書,確認書永久有效
驗廠要求:強制性安全認證需要首次驗廠和年審
持證人要求:強制性安全認證必須是工廠持證,其他兩種認證類型工廠/製造商/進口商均可持證。
(二)電磁兼容&RF射頻認證(KC EMC和RF)
確保設備應能在一定的電磁環境下正常工作,即該設備應具備一定的電磁抗擾度( EMS);其次,該設備自身產生的電磁騷擾不能對其他電子產品產生過大的影響,即電磁騷擾( EMI)。
KC EMC和KC RF認證包括電磁兼容測試、無線射頻和電信測試。根據最新的“無線電波法”要求,按產品危害無線電環境等級的不同,將認證體系劃分為三類:
· 符合性認證(Certification of Conformity)
· 兼容性註冊(Registration of Compatibility)
· 臨時性認證(Interim of Conformity)
(三)能效等級(MEPS )
能效等級標識是表示產品能源效率等性能指標的一種信息標籤,目的是為用戶和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,以引導和幫助消費者選擇高能效節能產品
適用產品範圍
KC認證的產品範圍一般包括AC50伏以上到1000伏以下的電氣產品,另外除了必須要得到安全認證的產品外要申請自律安全確認。
(一). 安全認證電氣用品 (57 品目)
電線類 Cables and Cords: 1 品目(電線、電纜)
電氣開關Switches for Electrical Appliances : 1 品目(電氣開關﹑電器開關)
電容與電源濾波器 Capacitors & Filters: 1品目(電容、電源濾波器)
電氣設備部件及連接部件Installation Accessories and Connection Devices : 1品目
電氣保護部件 Installation Protective Equipment: 2品目(小型保險絲和保險絲夾﹑斷路器)
家用絕緣變壓器 Safety Transformer and Similar Equipment: 2品目(小型家用變壓器﹑穩壓器)
家用電器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Equipment: 36品目(吸塵器﹑電熨斗等) 額定輸出功率10kW以下,不含防爆型和醫療機械使用
電動工具Motor Tools: (1 品目)
音視頻應用設備Audio, Video and Similar Electronic Appliance : 4 品目(電源, 複印機, UPS, 過塑機)
信息技術和辦公設備IT and Office Appliances: 18 品目 (顯示器, 打印機, 投影機, 掃描儀等等)
11.照明機器Lighting: 4 品目
(二)自律安全確認對象產品 (95品目)
電氣開關Switches for Electrical Appliances : 電氣用控制端子
家用絕緣變壓器 Safety Transformer and Similar Equipment : 2 品目
家用電器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Equipment: 35 品目 額定輸出功率10kW以下,不含防爆型和醫療機械使用
音視頻應用設備 : 34 品目 (電視機,錄像播放機,調諧器等等)
信息技術和辦公設備 : 18 品目 (顯示器, 打印機, 投影機, 掃描儀等等)
11.照明機器Lighting : 5 品目
一
申請流程
1、客戶準備樣品和資料遞交到檢測機構
2、檢測機構把樣品和資料遞交到KTL/KTC進行測試
3、KTL/KTC進行safety測試,測試完成後出具KC測試報告
4、(如有)針對安全認證,KTL/KTC需要安排驗廠,並且後續每年進行年度審廠
5、KTL/KTC審核報告及其他申請文件,沒有問題後簽發KC證書
申請材料
1、相關申請表
2、產品標籤
3、產品說明書(韓文版)
4、零部件清單
5、派生型號清單
6、電路圖及Layout
7、零部件證書
8、變壓器,電感等規格書
9、CB證書及報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