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BSMI認證"資訊類商品電氣安全規範檢驗標準”CNS14336-1(99年版)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,而前版台灣BSMI認證CNS 14336(2005年版)於同日起不再適用。台灣BSMI認證CNS13438(95年完整版)於2010年8月16日公告,訂定「檢驗標準CNS 13438『信息技術設備-射頻干擾特性-限制值與量測方法』新增實施動1GHz 以上輻射測試及電信端口傳導測試項目檢驗規定」,並自2010年10月1日起生效,BSMI是台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英文“Bureau of Standards,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“的縮寫。
台灣電壓:單相110V/220,三相220V,頻率60Hz。
台灣BSMI認證基本信息
是否強制性:強制性
測試內容:安全和EMC
是否要工廠檢查:否
本地測試:是
當地代表:是
證書有效期:5年(驗證註冊),3年(認證註冊)
電壓:110Vac
申請週期:常規為3-5週
中國台灣BSMI認證是強制性的,對EMC和SAFETY都有要求,不過,BSMI目前沒有工廠檢查,但必須按照標準局的規定辦事。所以,BSMI的認證模式是:產品檢驗+登記監管。
BSMI申請方式
型式認可包含兩種:
1.EMC型式認可(取代原先的EMC申請),從2002年11月1日起強制執行。適用的產品:61項電子電器產品只有EMI要求,124項電子電器產品只需EMI+安規報告(如果產品有安規要求)。適用的標準:只有EMI。需要提供的文件有(電磁兼容型式認可申請書、測試報告、技術文件:照片、標籤、有電磁兼容的零部件、方框圖和使用手冊)。
2.型式認可(EMC+Safety),從2004年1月1日起有178種電子電器產品需要申請此種認可。適用的標準:EMC+Safety,需要提供的文件有(產品型式認可申請書、公司或工廠的執照、測試報告、用於電磁兼容性的技術文件:照片、標籤、有電磁干擾的零部件、方框圖和使用手冊以及安規的技術文件)。證書有效期:三年,可延期一次。
BSMI認證註冊
強制執行日期:還未公佈,適用標準:EMI+安規。需要提供的文件有(產品型式認可申請書、公司或工廠的執照、測試報告、用於電磁兼容性的技術文件:照片、標籤、有電磁干擾的零部件、方框圖和使用手冊以及安規的技術文件、符合性聲明)。證書有效期:三年,可延期一次
BSMI認證符合性聲明
強制執行日期:2002年1月18日。適用的產品:19種信息技術設備零組件。適用的標準:CNS13438(ONLY EMC)。需要提供的文件有(符合性聲明、測試報告、技術文件:照片、標籤、有電磁干擾的零部件、方框圖和使用手冊)。沒有證書。對於電子電器產品,標準局提供的三種申請方式特點如下:
符合性聲明僅適用於一些信息技術設備的零部件(請參照標準檢驗局網站的產品說明
由產品成本製造商自行決定申請認證註冊或型式認可。
認證註冊和型式認可的差異在於:
檢驗方式:如果產品已經獲得了型式認可,對客戶的檢查將會簡化。對於申請認證註冊的產品,不對客戶進行檢查,採取市場隨機抽測的方式.
如您的產品落在以下的範圍內,即需申請驗證以拓展國內市場:
1、強制性商品檢驗標識(CI MARK):電機類產品(如家電產品),電子類產品(如咨訊類設備及娛樂視聽類設備產品),機械類產品(如電動工具類設備),化工類產品(如輪胎及玩具)。
2、自願性正字標識(CNS MARK):工業產品,建材,電線,家電產品,汽機車零件,工業原料,或競爭對手產品上已有正字標識者。
3、自願性產品驗證標識(VPC MARK):安規重要零組件,數位機上盒,燈座,電池充電器,限用有害物質,鋰電池,車輛電磁相容性,運動健身設備等。